在北京工作的職工,繳存住房公積金后,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提取公積金。那么,如何提取北京公積金呢?本文將為你詳細介紹。
一、提取條件
根據相關規定,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,可申請提取北京公積金:
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離休、退休的;
完全喪失勞動能力,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;
出境定居的;
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;
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;
生活困難,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;
遇到突發事件,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;
進城務工人員,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;
在職期間判處死刑、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;
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其繼承人、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。
二、提取材料
不同的提取情形,所需材料有所不同。以下是常見情形的提取材料:
(一)購買自住住房
購買新建商品房(含經濟適用房):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、購房發票。
購買二手房:提供房產證、契稅完稅憑證。
購買公有住宅樓房:提供購房協議、購房收據。
(二)償還住房貸款本息
借款合同;
還款明細或還款計劃;
若為商業貸款,還需提供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證明。
(三)租房提取
房屋租賃合同;
租金發票;
家庭收入證明(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時提供)。
(四)離休、退休
提供離休、退休證明。
(五)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
提供勞動能力鑒定證明、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。
(六)出境定居
提供出境定居證明。
(七)死亡或被宣告死亡
提供死亡證明或宣告死亡證明、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明及關系證明。
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,具體以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為準。
三、提取流程
(一)申請
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公積金申請,填寫《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》,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。
(二)審核
單位對職工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,符合條件的,在《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》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,然后將職工申請及相關材料報送至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。
(三)審批
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單位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,審核通過的,出具《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》。
(四)提取
職工憑《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》及相關證明材料,到受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,資金將劃入職工指定的銀行賬戶。
四、注意事項
提取公積金時,職工應確保提供的材料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如有虛假,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不同的提取情形,提取額度和提取次數有所不同,具體可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。
若在提取過程中遇到問題,可撥打北京金鼎源公積金服務電話 18310696361,專業人員將為你解答。
總之,提取北京公積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,并提供相應的材料,按照規定的流程辦理。希望本文能幫助你順利提取公積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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